在地鐵車廂內使用手機是很多人的習慣?,F(xiàn)在,越來越多的人注意到使用耳機,不讓聲音外放影響身邊的人。
4月1日,交通運輸部印發(fā)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施行,在乘客行為規(guī)范方面明確提出“十禁止”“七約束”,“推銷產(chǎn)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等均屬于乘客“不得有”的約束性行為。連日來,記者多次就西安地鐵執(zhí)行《辦法》的情況進行了實地采訪。
建議
每位乘客都應文明乘車
對照交通運輸部印發(fā)的《辦法》和西安市出臺的《條例》,記者注意到,在一些具體的內容上,《條例》更加詳細,比如禁止“在軌道上丟棄物品、放置障礙物”,禁止“攜帶充氣氣球進站”,禁止“在車站、車廂撿拾垃圾”,禁止“在車廂內飲食”等。
“進食”與“飲食”只有一字之差,卻涉及喝水或飲料在乘車時是否被允許的問題。目前,西安地鐵要求乘客進站時必須將自帶的水杯或瓶裝飲料進行液體安全檢測,但這是出于安全角度考慮,并沒有禁止攜帶水杯或瓶裝飲料?!坝袝r乘客乘坐時間較長,偶爾喝水也是生理需要,我們在這方面進行的還是人性化管理?!蓖鯊V躍表示,西安地鐵允許的只是喝水,如果是有氣味或者含糖量較高的飲料,無論是飲用還是灑落在車廂內都可能影響別的乘客,那就不被允許,安全檢查員會及時勸阻。
交通運輸部印發(fā)的《辦法》規(guī)定,如果乘客“拒不遵守乘車規(guī)范的,運營單位有權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而西安市制定的《條例》則明確,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秩序行為的,由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機構對個人處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實上,絕大多數(shù)乘客都能自覺遵守相關規(guī)定,我們的安全檢查員也是以勸阻為主,一般不會直接罰款的。”王廣躍表示,西安地鐵開通運營近10年,對存在影響地鐵運營秩序行為的乘客進行罰款的只有319起,罰款總金額為6380元。
罰款雖然不多,但傳遞的信號很明確——既然有規(guī)定,每個人在乘坐地鐵等軌道交通時都應該自覺遵守。這樣做,既是文明自己,也是溫暖他人。
文章摘自人民網(wǎng)